注销公告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5日作出的(2017)冀0733行初15号行政判决书已经生效,该判决“撤销张家口市崇礼区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3月15日作出的对崇国用(2004)第2059号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依据该判决,崇国用(2006)字第6060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失去登记效力,此后依据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所作的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失去相应的登记效力。我单位将注销2017年11月1日所作的证号为冀(2017)崇礼区不动产权第0001396号的变更登记和2017年11月30日所作的证号为冀(2017)崇礼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654号的抵押登记。 张家口市崇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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