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7-11-24 23:03:20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应急办通知要求,大城县自11月20日1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乡镇(区、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大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廊坊市11月至12月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强化督导组将根据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督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环保部巡查组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前期发现存在的问题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依然违法排污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回头看”。

  各乡镇(区、处)、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重点对采暖锅炉启炉和运行过程达标排放、企业重型载货车停运、落实“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以及错峰生产企业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①机动车限行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全县范围内禁止本地及过境黄标车通行。继续执行工作日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的限行措施。

  ②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