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石高速公路大城段及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的公告

2017-11-24 23:09:59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大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津石高速公路大城段及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的公告

  为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了天津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目前,津石高速公路廊坊段工程建设开始启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津石高速公路廊坊段征地拆迁动员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大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大城县工程用地区域内的征地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津石高速公路大城段及连接线工程建设。

  二、征地拆迁范围:泊庄、东辛庄、道彩、王思河、李次花、张次花、东孟村、西孟村、田王文、王王文、申王文、薛王文、马庄、前孝彩、后孝彩、三轴北、郭底、祖寺、东窨子头、西窨子头、前杏林、后杏林、北王祥、油房、西近北、魏里北、里北店、刘里北、北李庄、七女、王轴北、贾庄(红木城)、南赵扶农场、南楼堤、北楼堤、张思河村等主线及连接线经过村街。

  公路建设需征收上述村庄公路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

  三、本项目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严格按照《廊坊市高速公路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廊政办[2012]77号)和《廊坊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津石高速地方工作办公室关于津石高速公路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执行。

  四、凡在工程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苗木、农作物、构建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五、希望公路沿线涉及征地拆迁的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体,以公路建设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对在征地拆迁中无理取闹、蓄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依法执行公告,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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