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品房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3、标示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是否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是否实际成交价。 县房管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销售、管理的监督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并各自制定本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