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大城县金方舟职业培训学校于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9月18日对64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进行了免费培训,培训时间为41天,培训专业为中级电工。...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省财政直管县确定。...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省财政直管县确定。...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省财政直管县确定。...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大城县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城双抽办〔2019〕03号)的要求,制定2019年第三次定向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第三次定向随机抽查》的通知(城市监【2019】104号),自2019年11月4日至12月18日我局以2019年12月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红木家具行业经营企业为抽查对象开展了抽查工作。...
按照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004)》的通知(城市监【2019】98号),自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我局以2019年11月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及房地产经纪企业为抽查对象开展了抽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推进留各庄绝热节能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同时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留各庄绝热节能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大城县2019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省财政直管县确定。...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省财政直管县确定。...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雄安新区管委会、省财政直管县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