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按照省、市、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区统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平城区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城区统计局 2019年10月17日 平城区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推进2019年平城区统计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对农村统计2018年年报和2019年定报的数据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包括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季报(主要畜禽生产情况季度报表,蔬菜、瓜果及中草药材生产情况)、年快报(春季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秋收粮食生产情况)等。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农村统计工作流程规范性。重点检查各乡、村委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流程落实情况,在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和质量检查工作中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数据上报、发布、反馈使用的情况。 (二)检查报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村级联网直报、逐级审核汇总数据采集流程,查看乡、村委会农村统计报表原始报表是否齐全、报表存档是否完整等。 (三)检查2018年年报及2019年定期报表的数据质量情况。从数据的真实性方面检查是否存虚报、瞒报、编造等违法行为,是否有漏报、错报等问题;从数据的可比性、一致性等方面查找逻辑关系不正确、数据之间不协调、指标增幅波动大等存疑数据。 三、检查办法 采取上下结合、分工负责,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自查 自下而上开展自查。 村级:一是对农村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乡级:一是对本级的农村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二是在村级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所辖村的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复查。 (二)区级检查 在乡、村委会自查、复查的基础上,区统计局将对乡、村农村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乡、村委会自查与复查工作,要求在10月20日前完成。 (二)各乡检查工作报告(包括检查情况汇总表)于10月22日前报区统计局)。 (三)区统计局将于10月22日起组织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人员,认真组织做好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各乡要按照区统计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各村检查和整治工作。 (二)各乡要严格按照这次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办法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查准查实,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蓄意造假、弄虚作假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工作结束后,各乡要认真做好总结并按时上报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六、联系人及电话 孙晓宇 电话:13935286577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