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6日大同市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谭启云同志为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志全同志为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马 腾同志为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 发同志为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赵 斌同志为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焦 宏同志为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