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吕飞云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孙永亮同志任区统计局主任科员; 陈尔刚同志任区市政管理局主任科员; 魏 辉同志任区文物局主任科员; 袁志坚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李振元同志任区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张 伟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于 旭同志任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王 冬同志任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罗志海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晓丽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树发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邢利芬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齐卫东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肖 杰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张耀英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武强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孟建梅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志东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卢泽辉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建芬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婷英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项 东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殿鹏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 涛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建凯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永武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爱林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涛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萍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石军红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雁飞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明霞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海军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商雁红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第一副局长(正科长级); 郭鹏飞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臧 杰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冬霞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卢治华同志任区卫生使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媛媛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王晓霞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焦 炜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薄海峰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 英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 越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吴文斌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宏宇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润兵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波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刚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崔彦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 丽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 叶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宏儒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贺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杜 敏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卢 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建明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 晋同志任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英杰同志兼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 李云龙同志区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 岩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职务; 吕建明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焦 炜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史丽娟同志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刘 晋同志区开源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