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发[2019]98号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 (第一批)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同市云冈区区委、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冈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冈发[2019]7号)规定,现将大同市云冈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如下: 1.大同市云冈区发展和改革局 2.大同市云冈区教育科技局 3.大同市云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大同市云冈区民政局 5.大同市云冈区司法局 6.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 7.大同市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大同市云冈区自然资源局 9.大同市云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大同市云冈区城市管理局 11.大同市云冈区交通运输局 12.大同市云冈区水务局 13.大同市云冈区农业农村局 14.大同市云冈区林业局 15.大同市云冈区商务局 16.大同市云冈区文化和旅游局 17.大同市云冈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18.大同市云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9.大同市云冈区应急管理局 20.大同市云冈区审计局 21.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大同市云冈区统计局 23.大同市云冈区医疗保障局 24.大同市云冈区能源局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