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市云冈区2019年冬季型煤推广方案》文件解读

2019-11-13 08:00:00 来源:云岗区政府 作者:云冈区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出台背景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大同蓝”、全面落实《大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键之年。

为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提升“大同蓝”,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确保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增强全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禁烧原煤区域:平旺乡平旺村、时庄村、三井村、王家园村、拖皮村和马营村6个村、西韩岭乡仝家湾村和冯庄村2个村、老平旺街道绿洲西城社区、王家园社区、电力技校社区、一电厂社区、糖厂社区和老平旺社区6个社区平房户以及西花园街道槐园区社区联谊街和十里河林场家属院平房户。

(二)型煤推广区域:平旺乡6个村计11810户,西韩岭乡2个村计3575户,西花园街道2个社区计358户,老平旺街道6个社区计1492户,总计17235户;2个乡镇8个村和2个街道8个社区型煤采购补助资金为1000元/吨,型煤采购资金预算总计1723.5.00万元。其中,由于2016年型煤推广时,我区少配套型煤资金200万元,因此今年增加向西韩岭乡2个村发放型煤,配套型煤资金增加357.5万元。

三、型煤发放政策和发放对象

(一)按户发放,每户政府给予发放1吨,村民(居民)自购1吨,资金由市、区财政拨付至乡和街道财政。

(二)型煤发放对象为云冈区政府确定的原煤禁烧区内的常住户和暂住户,在此范围内的平房户村民和居民凭户口、身份证或暂住证在当地村委会和居委会登记在册的户主方可领取型煤。

四、型煤推广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30日)

组织召开云冈区型煤推广工作动员会,宣布《型煤推广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对接等前期工作。

(二)型煤推广使用户底数登记造册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根据《大同市云冈区2018年冬季型煤推广方案》,各乡镇、街道所属型煤推广的村委会、居委会调查完成型煤平房户的底数(含暂住户)登记造册,并以红头文件上报区型煤推广领导组办公室。

(三)封堵原煤和型煤发放准备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前)

1、按照《方案》责任分工,由交警、市政市容及有关乡、街道,安排专人组成专门队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取缔型煤推广区内的原煤销售点和流动煤贩,禁止原煤进入、停留于型煤推广区域。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型煤中标厂家积极协作,在方便村(居)民领取型煤的部位设置型煤发放点,做好型煤进家入户,确保型煤推广发放工作落实到位。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