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7-10-18 20:01:16 来源:东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朝画西施 字号:T|T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去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繁发生,成为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做好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在《沧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2017年是大气“国十条”“省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1+18”文件的开局之年,特别是10月份全党召开十九大,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意义重大、至关重要。近年来,大气治理的不断深入,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我市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受2017年1、2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我市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了23.3%。这充分说明,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

  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重点工作进展滞后,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更坚定的决心、更严格的措施、更扎实的行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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