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高信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方式:13979439036 环评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12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791-86528117 江西高信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