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东乡区中心城区临时应急车辆通行的通告

2020-02-10 16:10:12 来源:东乡区人民政府 作者:东乡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4号令和第7号令的有关规定及东乡区防控疫情指挥部的决定,全区范围内城区公交和网络预约车、出租车已先后暂停运营。为有效保障区中心城区居民临时应急安全出行,东乡区交通运输局决定:

  一、设置临时应急车辆,专门用于区中心城区内急需出行的居民,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东高铁站、东乡火车站、(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非上述事由的,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临时应急车辆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一调度安排。

  24小时预约、监督电话(费用自理):

  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94-4232629

  区公交车联系人:邓小军13767672882

  区出租车联系人:李辉光13767657666

  二、所有临时应急车辆每次使用前后都必须进行消毒,车内必须保持干净卫生,行驶中保持车内通风,保障市民安全出行;驾驶员必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必须立即停止营运,并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个人乘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在后排就坐,并向驾驶员出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现场填写《疫情期间个人乘车信息登记表》。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不配合者,驾驶员不得载客。

  三、临时应急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司乘人员原则上必须经区中心城区各疫情防控卡口和各小区出入口体温检测正常、身份核对无误后放行(紧急情况除外)。

  四、通行证由区交通运输局核发。对伪造通行证、假冒临时应急车,以及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参与营运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五、城区居民临时应急安全出行,由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制定、实施保障措施;全区农村地区居民临时应急安全出行,由当地基层组织负责制定、实施保障措施。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东乡区中心城区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疫情期间个人乘车信息登记表(样式)

  东乡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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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个人乘车信息登记表  
(单位盖章)  
 
车辆类型
 
 
 
车辆号码
 
 
 
驾驶员基本信息 (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通行时间
 
 
 
通行路线
 
 
 
乘车人数
 
 
 
乘车人员基本信息 (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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