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圩镇交来的《关于申请将黎圩镇黎阳村黎阳组西环路池塘衬砌变更为黎圩镇浯溪村浯溪组道路硬化及水沟衬砌项目的报告》(黎府字〔2020〕7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项目变更(详见附件)。 项目变更批复后,要尽快推进项目建设,确实调度好项目建设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时限一般为自项目批复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6号)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项目内容实施。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本批次安排的项目存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26日前向区扶贫办反馈。 举报电话:0794-4225639(扶贫办) 联 系 人:刘志云 电子邮箱:dxfphymbgs@163.com 附件:2020年度东乡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一批)项目计划调整变更表 抚州市东乡区扶贫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2020年度东乡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一批)项目计划调整变更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