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保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7﹞77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定点医药机构东乡孝岗镇凤凰社区第一卫生服务站及抚州市东乡区春天平价大药房新居上店(详见附表)申请的事项变更,资料齐全,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经区医疗保障局班子会研究同意,拟对东乡孝岗镇凤凰社区第一卫生服务站及抚州市东乡区春天平价大药房新居上店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向东乡区医保局反映。 电话:0794-4226001 附件:东乡区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表
抚州市东乡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附表 东乡区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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