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有关规定。方山县万龙煤炭储售有限公司自主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有关规定。方山县万龙煤炭储售有限公司自主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