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万龙煤炭储售有限公司3万吨煤炭储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2019-12-26 14:39:00 来源:方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有关规定。方山县万龙煤炭储售有限公司自主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

  附件:方山县万龙煤炭储售有限公司自主验收.doc 

  方山县万龙煤炭储售有限公司验收会议纪要.doc 

  万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 

  方山县万龙煤炭储售有限公司现场检查验收签字名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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