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脱贫攻坚组发〔2020〕3号 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晋开发办〔2019〕59号)精神,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省扶贫办下达我县的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75万元(中央资金)的使用计划下达你们,具体安排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00万元,用于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年度小额贷款贴息。 2.雨露计划360万元。计划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预计1200人。 3.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70万元。计划选派200人参加省级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每人培训费用3500元。 4.项目管理费7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招投标、督促检查、项目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项目前期管理、召开扶贫工作会议、资料费、印刷费、购买社会服务等与扶贫工作相关的经费开支。 5.肉牛养殖项目1000万元。 6.造林绿化项目3000万元。 7.刘家庄18兆瓦光伏电站建设补助1000万元。 8.袁家甲13.53兆瓦光伏电站建设补助1000万元。 9.光伏扶贫项目(袁家甲光伏电站道路建设项目)300万元。 10.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171万元。 接文后,各相关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方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