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2016-09-22 18:03:16 来源:奉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七、从事家庭生产加工、农家乐、民宿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八、加强家庭用火用电监管,严禁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对电动车进行充电。有条件的家庭可以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烟面具等设备,可以根据需要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九、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吸烟。学习防火、灭火常识以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对于存在的消防隐患要立即着手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

  奉化市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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