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南区印发《唐山市丰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公告

2017-03-07 11:20:5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唐山市丰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各乡镇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是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是本行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响应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本行业(领域)部门和企业执行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开展巡回检查。排污企业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编制本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制定科学、灵活、高效的停限产措施,不断增强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明晰工作流程,确实把本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报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区环保局)备案。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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