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郑喜兰:全国三八红旗手 河北省“十大女杰”

2017-03-06 17:20:36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张美玲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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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喜兰。网络图

  中国小康网 郑喜兰,女,40岁,中共党员,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她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所领导的反贪局连续几年被评为优秀反贪局。她本人也先后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河北省省委、省政府一等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侦查员、河北省“十大女杰”、省优秀宣讲干部、省优秀侦查员、省优秀公诉人、唐山市劳动模范、市十佳检察官;先后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门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省政府、省检察院、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四年来,她认真研究侦查技巧、审讯谋略、创新侦查机制,引导教育干警树立由证到供的侦查理念。共立案查处案件87件,大案39件,50万元以上4件,100万元以上3件,500万元以上2件,组织抓捕嫌疑人4人,所立案件均做到了当年立当年判,立案判决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20xx年春节她带领干警辗转万余公里,仅用了23天时间就将携公款120万元潜逃并整容更换姓名和身份证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从新疆抓捕归案,经查证最后认定数额787.42万元,此案唐山市院已提起公诉;20xx年立案查处了某银行支行行长贪污挪用257.65万元特大案,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xx年非典期间转换侦查机制的做法得到了省院检察长的充分肯定并做出了重要批示;20xx年3月河北省反贪污贿赂工作现场会在丰润召开,会上作为唯一的基层院作了经验介绍。20xx年2月底,全省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和同步录音录像现场会上,我院作为唯一的基层院代表做了经验介绍。同时,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各类稿件50多篇,被国家、省、市采用30多篇。其中《变乡镇经管站“帐房先生”为真正的“监督管理者”》、《严把四关铸铁案》等文得到了省市院和区委的充分肯定;《贪污贿赂案件的证据标准和证据体系》被国家反贪总局定为重点研究课题,被省院和省检察官协会评为理论研讨文章一等奖。在狠抓办案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工作多次被市院评为先进。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决策建议,得到区委高度认可,特别是她提出的减少农村信访要从规范财务管理入手的调查建议,得到了省市院的充分肯定,省院检察长亲自听取了汇报;同时为达到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她亲自备稿,以案讲法,达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在分管办公室、计财和检察宣传、检察研究工作时,协助检察长争取区财政及上级院支持,建成了高标准警务区、图书室、局域网、多媒体示证系统、监所二步联网,为反贪配置了侦查包等。办公室、计财工作被评为市院先进,检察宣传、检察研究工作全市第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她坚持大局观念,誓争一流,做到了厚德明法,秉公执法,多次拒礼拒贿拒吃请。工作中她无私奉献从未休过节假日,始终与干警们摸爬滚打在反贪一线,坚定地保持了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本色。(张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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