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公告

2017-04-25 10:43:37 来源: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要求,我市作为教育部改革试点地区,2015年开始此项工作,并选择武安市、涉县、曲周县、馆陶县、丛台区、邯山区进行试点,2016年增加(原)邯郸县、肥乡区、成安县、广平县、峰峰矿区、复兴区为试点县(区)。按照试点地区工作要求,2017年全面实施。我市尚有大名县、魏县、磁县、邱县、鸡泽县、永年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未进入试点范围,今年要全面实施。为做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国家、省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人社、财政、编制部门协调联动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新进入的大名、魏县等八个县(区)应根据本地教师状况,制定切合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保障措施、工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应在2017年6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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