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市和农村环境更加宜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到2020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颗粒物浓度进一步下降,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福州市考核要求,在福州各县市中保持前列。龙江流域水质达到国家、省和福州市考核要求并持续向好,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达到74.1%左右。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个污染物总量控制,并按照福州市有关要求进行合理减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1.85%以上。 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位居福州市前列。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推动环境增容。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并重,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分子减量;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分母增量,不断扩大环境容量。 ——强化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突出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注重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二、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 三、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编制实施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坚持臭氧和PM2.5(细颗粒物)协同控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遏制臭氧污染,降低颗粒物浓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二)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锅炉整治。 (三)打好柴油车、船污染治理攻坚战。 (四)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 (五)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 四、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左右岸、上下游、陆上水下、地表地下、河流海洋、水生态水资源、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切实治理好水污染、保护好水环境,构建良好水生态系统,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碧水环境。 (一)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二)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三)打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五、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和分阶段管理,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一)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二)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三)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六、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坚决查处生态破坏行为。 (三)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七、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生态治理体系,健全保障举措,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治理能力。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 (五)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 八、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围绕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继续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对创新性强、实施较为成熟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总结提升,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有效模式,努力为全国贡献改革经验;对形成初步经验的改革任务,要加大探索力度,加快完善提升,尽快实现创新突破;对中央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改革任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 (一)深化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建设。 (二)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先行区建设。 (三)深化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示范区建设。 (四)深化绿色发展评价导向实践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