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福清市委党校委托,对市委党校新校区物业(含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中亿通招[2020]08号 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服务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③供应商应提供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如供应商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采购人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④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提供说明或承诺或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响应无效)。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本项目磋商邀请发布日期之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99号三友大厦13B单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待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99号三友大厦13B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03月3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99号三友大厦13B单元)。 8.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国家规定的时限前,按照规定的格式,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或不按规定格式呈送的将不予受理)。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fq.fuzhou.gov.cn/) 采购人:中共福清市委党校 地址:福清市融城玉屏路69号 联系人:池科长电话:1370590686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99号三友大厦13B单元 项目负责人:林先生电话:0591-87527653 电子信箱:zytzb2019@126.com 购买磋商文件、缴交及退还磋商保证金联系人:财务许女士 电话:0591-87527653 购买磋商文件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账号:1402 2010 0960 0007 936 缴纳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账号:1402 2010 0960 0007 936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 采购服务一览表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和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一切人员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利润等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