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将连城县姑田溪口新利机砖厂缴存的生态保证金转为财政专项收入的通告

2019-11-21 10:10:00 来源:连城县政府 作者:文章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查,连城县姑田溪口新利机砖厂未按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经研究,拟不予返还其缴存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本息共计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贰佰伍拾壹元柒角叁分(¥107251.73),转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收入。

  若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7—3320370)。

  附件:保证金拟转为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收入情况表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保证金拟转为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收入情况表

  序号 

  矿山名称 

  已缴金额(元) 

  利  息

  (元) 

  本息合计

  (元) 

  备注 

  1 

  连城县姑田溪口新利机砖厂 

  104000 

  3251.73 

  107251.73 

 

  合计 

  104000 

  3251.73 

  1072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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