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唯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编制的《连城县莲峰镇02-Z-(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该规划方案已经通过工程技术人员评审,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地点:1.项目所在地公示栏。2.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3.连城县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公示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东环北路28号,邮编:366200,联系电话:0597—3320268,电子邮箱:lcgtkjgh@163.com)。 附件:《连城县莲峰镇02-Z-(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