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规定,现将《连城县庙前天鸿矿业有限公司庙前油浸金锰矿(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恩地采评字〔2020〕第004号)、评估报告参数表、承诺函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计算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邮箱:lcgtkg@163.com 联系电话:0597-3320366 邮寄地址:连城县东环北路28号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366200 附件: 1.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连城县庙前天鸿矿业有限公司庙前油浸金锰矿(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 3.矿业权评估报告参数表 4.矿业权评估机构及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5.连城县庙前天鸿矿业有限公司庙前油浸金锰矿基准价计算表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