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激励性扶贫项目县级资金的公告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8〕43号)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0年激励性扶贫项目县级资金的情况在“武平政府网”予以公告。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