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对接国家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20-10-27 08:00:00 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属相关股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决定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改为乡村兽医登记备案,办件类型由行政许可改为公共服务事项(见附件),现予公布。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201016

抄 送:区审改办、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存档。

附件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 (兽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7号)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农业农村 (兽医)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要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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