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王道祥、卢顺进等168人(具体名单附后) 经我队调查,被告知人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在石狮市辖区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具体拟处罚情况附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被告知人可向本队提出陈述和申辩,对拟处2000元以上(含)罚款的,可依法向本队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595-88595122 联系人:颜伟国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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