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正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鼎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天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工业园区站前三路、站前四路、站西一路、站西大道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土方平整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诏区管委纪要[2020]01号及闽发改备[2020]E11g00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诏安工业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638598元(含暂列金130000元),发包价为2387738.72元(含暂列金13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土石方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范围诏安工业园区站前三路、站前四路、站西一路、站西大道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土方平整工程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书、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土石方工程-挖方或填方工程15~60万立方米之间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2016]5号文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闽建办建[2017]2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3.7.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7.4根据闽建筑【2019】22号文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持投标邀请书原件,请于2020年 2 月 24 日至2020年 2 月 28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北京时间)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110室)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 3 月 10 日上午9:30时止;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开标现场递交,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 3 月 10 日上午9:30时;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和投标邀请函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 2 月 28 日下午17:00时 前通过邮件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 地址:福建诏安工业园区,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30240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110室,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96656,传真:0596-6096656 联系人: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