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德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总平面图方案审查公告 诏自然资规审[2020] 3号 福建宏德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向我局申请福建宏德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方案审查,我局拟同意该总平面图方案的申请。 现将该总平面图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公告如下: 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23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5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18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333平方米,建筑密度:41.06%,容积率: 1.76,绿地率: 15.1%。 设计单位:福建省中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现将拟核准的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予以核准办理。 联系地址: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邮编:363500 公告网址: 诏安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zhaoan.gov.cn/ 联系电话:0596-6096905 附图如下:
诏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