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售禁烧焚烧类祭祀用品及倡导文明祭祀的通告

2020-03-12 08:00:00 来源:抚宁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禁售禁烧焚烧类祭祀用品及倡导文明祭祀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秦皇岛市抚宁区全面禁止野外违法用火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430日,为全区全面禁售禁烧焚烧类祭祀用品期。

二、严禁销售一切焚烧类祭祀用品,严禁一切焚烧方式祭祀行为,全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销焚烧类祭祀用品。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焚烧类祭祀用品的,由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给予从重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林区范围内,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肃查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拘留,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本通告规定,做到文明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安全祭祀。

六、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规定,树立文明生态环保理念,自觉转变祭祀方式,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奠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树立文明新风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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