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金峰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高金峰同志不再担任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