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2017-08-27 23:56:41 来源:阜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阜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发展缓慢是基本县情,在国家建成小康社会,实施精准扶贫的大背景下,作为“五个一批”中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在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筹资4000万元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不让一名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确保不让一名群众因为没钱而治不起病。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

  为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我们在严格执行省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外,将由个人缴费部分由全部县财政给予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参保率100%,有效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权益。

  为全面落实“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保持不变”的要求,我们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2016年8月1日以后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经核准识别后,将已退出的贫困人口,重新纳入医疗保障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已退出贫困的贫困人口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救助政策。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享受情况

  严格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31号)文件规定。一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75%,封顶线由1000元提高到6000元;门诊特殊大病支付比例90%,封顶线15万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50%,即:乡镇卫生院50元,县内一级二级200元,县外市内一级二级400元,县外市内三级1000元,转诊市外1250元。县内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90%(乡镇卫生院级已达到);二是大病保险报销取消12000元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在各分段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0-5万元60%,5-10万元70%,10-15万元80%,15万元以上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是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不设起付线,由医疗救助资金再按80%的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医疗救助达到7万元后,超出部分按90%再次进行救助,年度限额20万元。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