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长城西路片区白富敏等33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0-07-14 08:00:00 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项规定,经2020年6月22日县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收回长城西路片区白富敏等33户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四至界限:东至平房小巷道,西至平房小巷道,南至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幸福街。总土地面积8070㎡。

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由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纳入县土地储备库,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白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信息一览表.xls

         2. 附件2宗地图.jpeg



景泰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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