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2020-08-19 08:00:00 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景泰县人民政府背景颜色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长城西路片区白富敏等33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景政发[2020]57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白富敏33户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依职权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景泰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东景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943-5523507

附件:注销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览表

注销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览表.docx

景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18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