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项规定,经2020年7月29日县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收回位于一条山镇教育名庭南涉及周普珍等32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四至界限:东至环城路、南至人民路、西至冬青路、北至教育名庭小区南墙,土地总面积8729.4㎡。 以上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后,由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纳入县土地储备库,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白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信息一览表 2.宗地图
景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