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甘肃正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0-09-24 08:00:00 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景泰县人民政府背景颜色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项规定,经2020年7月29日县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收回原甘肃正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四至界限:东至空闲地、南至赛维利亚小区、西至巷道、北至北环路,土地总面积19467.5㎡。

以上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后,由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纳入县土地储备库,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白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宗地图

宗地图.jpeg





景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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