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家中有武汉等重点疫区来金人员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必须做到自觉居家观察14天,期间严禁外出,并共同做好个人防护。 二、广大居民凡发现由武汉等重点疫区来金人员,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凡发现有武汉等重点疫区来金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不遵守居家观察规定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举报电话:马忠其 18093558616) 三、对不遵守居家观察规定以及不服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采取强制管控措施。 四、镇(村)、街道(社区)要全面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坚决杜绝群众扎堆聊天、聚集打牌、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等行为。 五、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镇(村)、街道(社区)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会多次给居民打电话了解情况,开展入户随访,广大居民应予以积极配合。 本公告即日起施行,终止时间另行通知,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金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