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严禁2人以上扎堆购物,每个家庭每两天派1名身体健康的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或上班外,非必要不得外出。 二、严禁群众聚集聊天、下棋、打牌,或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聚众活动。 三、严禁不具备防控条件的小饭馆特别是牛肉面馆营业,所有准备开业的小饭馆特别是牛肉面馆从业人员,凡是从外地来金的,一律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上岗。 四、严禁在小饭馆特别是牛肉面馆店内外就餐,营业的必须以外卖、配送或带餐方式经营。 五、严禁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擅自外出,违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做到及时测温、及时报告、及时清洗、及时消毒、及时开窗通风、及时佩戴口罩、及时作息,居住房屋分开、餐具碗筷分开、衣物用具分开。 六、严禁不佩戴口罩外出、上班或进入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严禁乱扔废弃口罩等行为,对拒不佩戴口罩或不按规定处理废弃口罩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严禁区属国家公职人员外出旅游、探亲。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凡是违反上述管控措施,对疫情防治造成影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直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金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