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机构:(三)曹氏归义军时期画行和画院

2017-07-31 08:00:00 来源:中国敦煌_敦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曹氏归义军时期画行和画院

       五代宋时期,归义军曹议金及其子弟掌权,从此开启了曹氏归义军统治的历史,一直到1030年曹贤顺率千骑降西夏而宣告终结。曹氏执政敦煌之时,正值五代时期中原画院形成之重要阶段,沙州不仅已经出现了民间的“画行”,还建置了隶属官府的“画院”。五代时期,沙州已是和南唐、后蜀交相辉映的另一处中国早期“画院”的滥觞地。

曹氏仿照中原设立了画院,画院中有石匠、画师、塑匠和管理画院的都勾当画院使等人,开始设置一批技艺娴熟的专门人才对石窟营造等艺术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集体制作。这一时期的洞窟营建及壁画绘制在洞窟形制的规整性和壁画绘制的精细化方面,远超前代洞窟,开凿的石窟及其画风具有独特而又统一的风格,所以又有人称之为曹氏画院时期。

1.沙州画行的设置

        沙州手工业和商业中“行”的建置,在已知史料中,可上溯到盛唐时期。从法藏敦煌遗书P. 4979《唐天宝十载酒行安胡到芬牒》可知,当时沙州已有“酒行”之类的设置。沙州画行是敦煌绘画行业“行侣”的组织。“行侣”中应有画师、画匠、学徒弟子等不同等级。画行应设有“行首”。“画行都料”应是画行中有高级技艺的师傅。画行是沙州地区民间大量壁画、肖像画制作的承担者。

        作为手工业诸行之一种的沙州“画行”的记载,见于五代归义军曹氏时期。S. 3929中有一组《节度押衙董保德建造兰若功德颂》的文稿,其中董保德的身份即为“节度押衙知画行都料”,文稿记载董氏“手迹及于僧瑶,笔势邻于曹氏。”可知董保德是一名有一定造诣的画行画师。私家的“缠盘”和官家的“赏赐”,使董保德集聚了相当的财富,故称“家资丰足,人食有余”。由于富有,他还取得了“节度押衙”的名号。

        作为富有的画师,董保德以独资及合资兴办了几件功德。在有关修造功德过程的记述中,透露出在“画行都料”周围,集结着一种上下、大小、尊卑的手工业中的封建等级关系。这种尊卑、上下、大小的区分应与都料、博士、学徒的区分有关,亦与“画师”与“画匠”的区分有关。在敦煌寺院账目中,可常见到“画师”与“画匠”的区分。如P. 2049背a《后唐同光三年(925)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保护手下诸色入破历》在账目中明确记清“画师”与“画匠”,说明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别。

        曹氏归义军时期的画行是众多“行侣”的集合。“行侣”指“画行”中的同行,即行中的都料、博士等。尽管对于中国唐宋时代是否存在“行会”有分歧意见,但敦煌遗书中“行侣”这一记载的发现,有力地证明“行”不只指一种行业或店肆,更指明是一种同业组织。画行作为“行侣”的同业组织,代表了行侣的共同利益,但同时亦受到官府的控制。

2.曹氏画院的设立

        从事绘画业的沙州工匠组织除画行以外,还有官方画院的设置。瓜州榆林窟第35窟主室东壁南侧第三身供养人题记为:“囗〔施〕主沙州工匠都勾当画院使归义军节度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竺)保一心供养。”同壁男供养人像第四身题记为:“节度押衙知画手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武保琳一心供养。”由洞窟相关营建信息可以推测,至迟在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至宋真宗咸平五年(976~1002)之间,敦煌已有官方画院之设立。

        五代宋时期中原及周边地区画院的设立是供奉皇家的机构,在沙州敦煌地区,则应当是供奉敦煌王曹氏的机构。沙州画院设“画院使”,此种使职仍属唐五代节度使衙僚佐一类的职务,可作为敦煌画院产生于五代的旁证。沙州画院竺保除有押衙名号外,还带有银青光禄大夫的散官头衔,为从三品,按唐制可以服紫。前述宋代以画艺进宫廷画院者地位渐有提高,已可服绯紫,反映了被纳入王家画院的画工,已从卑下的众工地位转变为王家供奉者的地位,沙州敦煌曹氏画院亦当亦属如此情形。由于沙州和成都地区有着较为频繁的交通往来,在宋代以前,可自敦煌南下经南山,或北上经肃州先取道河州,再转至松州而入西川成都。如此,沙州画院之设,极有可能是受了后蜀孟昶所创立翰林图画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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