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60期:金塔县“四个突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2020-11-19 08:00:00 来源:金塔组工网—新闻中心 作者: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金塔县从正面引导、调查研究、结果运用、关心关爱四个方面精准发力,着力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突出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能上能下的正面宣传力度,改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下必有错”的传统看法,逐步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在强化制度执行层面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对于被组织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切实让广大干部从中感到压力、受到震撼;对于“下”来的干部如果表现优秀且满足任职条件的,也要坚决起用,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突出调查研究,建立科学认定标准。坚持有权必有责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明晰能力要求,使每个岗位都有清晰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对照《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进一步细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和表现形式,使标准更加符合工作实际,更加科学合理,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压缩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为科学评判和作出组织处理提供依据。

突出结果运用,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在现有考核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干部负面情况考察方法,注重将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定性把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全面、系统、多视角地掌控领导干部的动态,对工作能力突出、实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进行及时奖励,将能力缺失、工作不力、考核一般等情形作为干部“下”的依据,并及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好干部“下”的要求。

突出关心关爱,保持干部昂扬状态。树立惩戒和爱护干部相结合的理念,对已经“下”的干部区分不同类型,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对因能力不足调整的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锻炼,待能力得到提升后,调整至合适的工作岗位。对因岗位匹配不合理导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根据其专业水平,调整至适合发挥个人特长的岗位,经考察能够胜任新岗位的及时给予重新任用的机会,让干部“下后有望”。(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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