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河长办关于统一河湖长制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长制监督管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促进涉河湖沟渠投诉举报问题及时高效处理,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肃北县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有关事宜如下: 一、监督举报电话 (一)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0931-8283110(工作时间) 0931-8413319(非工作时间) (二)市级监督举报电话 0937-2850769 (三)县(市、区)级监督举报电话 0937-8122410 (四)乡镇级监督举报电话 党城镇湾镇:15393460166 马鬃山镇:0937-8123516 石包城乡:0937-8122897 盐池湾乡:0937-5909606 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及要求 监督举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优先拨打问题所在地监督举报电话。省级24小时受理;市、县、乡镇工作日24小时受理,节假日8:30-18:00受理。 三、监督举报受理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河道、湖泊内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湖建设项目、采砂、取土、堆放垃圾、废弃物等行为; 5、河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 6、其他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影响水生态修复等行为。
肃北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