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关于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对肃北县2座水库防汛安全“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
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