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3日永登县环境保护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3-04 08:00:00 来源: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政府 作者: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公示期:2020年3月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永登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科

电话:0931-6422547

通讯地址:永登县城关镇纬九路统办楼10楼1013室    

邮编:730300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华易通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兰州市永登县龙泉寺镇福山村三社

甘肃华易通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曼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场地系租赁兰州中丰钢构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正在建设),厂房面积约2000m2,同时租赁部分办公用房。本工程主要利用租赁的厂房布置安装生产线设备,项目共建设1条塑料化粪桶生产线,可年产10万吨塑料化粪桶。

一是本项目租赁兰州中丰钢构材料有限公司车间进行生产,生产车间主体建设工程由兰州中丰钢构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是项目运行期开模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散逸,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滚塑机产热能源,燃烧产物为颗粒物、SO2、NOx。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产生浓度较低,且排放量也较小,因此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投料区设置为半封闭式形式,即在投料区单独设置三面围挡及顶棚,减少投料粉尘对车间内环境的影响。围挡后散逸的粉尘将集中落在此部分区域,要求及时清理地面的粉尘,并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六是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水质比较简单,由于项目区无污水管网,厂区设置有化粪池1座,项目少量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进行处理,对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拉运。

七是项目运营期间项目主要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措、建筑隔声等措施后,该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八是项目运营期间不合格原料、边角料等暂存于厂区,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置;废气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内临时贮存并布设警示牌,最终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合理化”、“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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