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群众: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更好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榆中县婚丧嫁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婚嫁事宜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倡议全部停办婚嫁事宜。 二、丧葬事宜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倡议丧葬活动一切从简,禁止大操大办,严禁人员聚集,严格做好管控。 1.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强化安全防疫意识,所有参加丧葬的人员要严格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不佩戴口罩的人员参加丧葬活动。 2.严格开展消毒防疫。要在村(社区)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每天至少开展一次消毒防疫工作,对丧葬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要严格进行消毒后按规定处置。 3.严禁操办宴席管理。丧事期间,严禁操办各类宴请、聚餐等活动,并严格实行分餐制,做好就餐人员登记。 4.严格加强丧事管理。原则上现场奔丧人员不聚集、不集中,帮忙人员在各自家中就餐,要保证现场空气流通。 5.严格重点人员管控。有发热干咳、体质虚弱人员及武汉等疫区返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葬礼。 特此通告 榆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