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0-05-12 09:15:52 来源:兰州市榆中县政府网站 作者:榆中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办明电〔2019〕4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省、市、县精准扶贫方案,围绕“一户一策”,以整县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开发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促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我县按期脱贫。

二、年度脱贫目标

榆中县是国家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县,也是兰州市唯一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14个,贫困人口22308户84152人。2014年至2019年,全县累计减贫21293户81096人,剩余未脱贫人口1015户3056人,贫困发生率从21.3%下降到0.77%。114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县退出标准。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2020年年计划整合6个部门9项资金20914.41万元资金,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具体包括:

1.原扶贫办管理的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12257.21万元;

2.原住建局管理的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171万元;

3.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农业发展资金780万元和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资金2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456万元,省级耕地质量保护资金6万元;

4、财政局管理的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817万元;

5、原县环保局管理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资金65万元;

6、原水务局管理的水利发展资金3375.2万元。

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两个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产业发展项目12项,安排资金10997.21万元。

1.到户种养殖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055万元,计划在20个乡镇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其中:新营镇36万元、清水驿乡50万元、甘草店镇25.5万元、马坡乡88万元、园子岔31.5万元、小康营乡91万元、中连川乡2.5万元、龙泉乡40万元、韦营乡3万元、贡井镇21.5万元、高崖镇3万元、和平镇88万元、上花岔乡19万元、哈岘乡5万元、金崖镇92.5万元、青城镇80万元、夏官营镇72万元、定远镇53.5万元、城关镇54万元、连搭镇199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2550万元。选定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和贫困村,按照资产收益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入股甘肃百草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兰州神果科技农业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资金所有权归村集体,龙头企业、合作社与村集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按照每年不低于8%分红到村集体,项目资金实行保底分红运作模式,确保扶贫扶持基本金安全使用,发挥效益,并做好风险防控。同时优先安排贫困户到龙头企业、合作社务工或订单收购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贫困户产业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1014万元,为全县20个乡镇637户,2784.36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4、技能培训项目。总投资1078万元。在全县安排“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2200人,每人补助1500元,以及由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扶贫办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技能培训,通过项目实施,使贫困家庭劳动力学到一技之长,达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县人社局 县妇联

5、残疾人项目。总投资8万元。主要针对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的实际需求,重点对院落、卫生间进行无障碍改造,如安装扶手、改造室外坡道和室内坡化、配发坐便器、安装扶手等,聋人可以安装闪光门铃、盲人可以配备盲杖等无障碍用品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县残联

6、旱作农业节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在全县推广垄膜沟灌面积2万亩,地膜减量(替代)增效1万亩。有效节约农田灌溉用水,每亩节约成本30元,增加经济效益80元,每亩综合提高收入110元,有效增加贫困群众产业收入。同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7、合作社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育项目。总投资70万元。培育合作社带头人8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5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产业扶贫带头人90人。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合作社及致富带头人的业务能力及创新能力,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总投资6万元。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及土壤检测,充分掌握全县耕地地力情况,指导群众科学施肥,进一步降低化肥使用量,降低种植成本,增加土壤肥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社会化服务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带领小农户、贫困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农户和贫困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及贫困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小农户、贫困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贫困妇女种养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全县93户建档立卡及低收入妇女家庭种植200亩优质、绿色无公害韭黄,资金用于购买有机肥。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县农业农村局

11、疫情公益性补助项目。总投资138万元。用于疫情期间268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县人社局

12、产业道路项目。总投资5551.21万元。新建村社道路37条100.28公里。通过产业路项目的实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解决群众出行和农产品外运问题。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县交运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涉及6大类,安排资金9917.2万元。

13.易地扶贫搬迁贴息。总投资321万元,为“十三五”期间国家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964户3581人省融资平台筹措17811.58万元资金进行贴息。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4、 农田水利项目。总投资2385万元。涉及26个子项目,修建蓄水池4座,衬砌U型渠68.93公里,河道治理1公里、供水设施一处、泵站改造2座、便民桥3座等,改善灌溉条件,发展农业种植等,促进群众增收为全县发展农业产业解决水资源缺乏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务局 各乡镇政府

15、榆中县三电灌区甘草引水渠除险加固改造工程。总投资3531.2万元。在甘草店镇引水渠改建座槽3座,总长9971米,改建泄水闸2座,斗门19座,涵洞4座,倒虹1座,改建车桥12座,小提灌3座。证原三角城、清水驿、甘草店、高崖等4个乡镇,18个行政村,5.8万亩农田适时灌溉,实现工程的安全运行、节水节能,提高农田水利灌溉效率,扩大供水范围,还能够全面提升灌区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业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生态创新城建设提供有力水利保障。

责任单位:三电水管处

16、三电东干三支渠改造项目。总投资807万元。改造东干三支渠道原梯弧型渠道为座槽5380米,分水口12座,渡槽改渡管1座,路涵5座,改建车桥6座。该项目实施后,不仅可以保证夏官营、原三角城、清水驿等3个乡镇,11个行政村,2.5万亩农田适时灌溉,实现工程的安全运行、节水节能,提高农田水利灌溉效率,扩大供水范围,还能够全面提升灌区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业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生态创新城建设提供有力水利保障。

责任单位:三电水管处

1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456万元。在甘草店镇、新营镇、高崖镇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高效节水农田5000亩。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高项目实施地农田质量,进一步提升产粮水平,为藏粮于地、全县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通过水、田、路、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方便群众使用机械,降低种植成本,可有效提高群众种植积极性,也可有效增加亩产,进一步增加群众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8、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381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造林、梯田建设、沟道治理、河堤修复、山洪灾害防治及维修养护等。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五、责任分工

1.县财政局:和扶贫办共同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办共同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2.县扶贫办:负责牵头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扶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和县财政局共同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

3.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4.项目主管部门: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项目的报账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整合项目验收,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5.乡镇政府: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涉及资金整合的部门为成员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计划汇总、审核,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整合项目变更的审批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保障机制。一是召开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度召开一次,定期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解决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解决整合工作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协调整合行动。三是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督查,督促整合项目按计划实施,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包括项目的设计、计划报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和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

县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对整合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不定期的对整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实施及检查情况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附件:榆中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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