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榆中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2020-05-27 16:03:24 来源:兰州市榆中县政府网站 作者:榆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0〕35号)精神,分配我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1万元,经2020年5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榆中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公告公示制、县级报账制,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遵守扶贫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负责按项目计划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善报账材料、提供项目资料、建立会计档案等。项目开工前各种会议记录、公告公示、实施方案等前期手续必须履行齐全,否则不予建设,同时要收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影像资料;项目主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对照行业标准落实项目主管责任,严格审批流程,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并会同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任何单位都不得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或随意调整项目。

财政、扶贫部门要配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发挥效益。

附件:榆中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榆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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