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08-R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修改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0-07-22 09:35:38 来源:兰州市榆中县政府网站 作者: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订)、《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对《<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08-R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修改论证报告》方案进行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项目单位申请和修改调整的相关要求,经过榆中县人民政府同意,为了促进榆中县有效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城市景观,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拟对《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08-R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调整为商业用地(B1)。

04-08-R2局部地块位于《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县城规划区西侧。北临纬八西路,东邻经四南路,西邻经三路(环城西路)。拟修改地块用地面积约0.42公顷。

榆中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19日邀请省、市专家对《<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08-R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修改论证报告》进行了专家审查,并予以原则通过。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08-R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修改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调整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21日

公示内容:地块修改前后规划用地性质对比(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正式审批为准)

公示形式:榆中县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地址: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县自然资源局702室)

联系人:高激光         联系电话: 5221242

电子邮箱:657718418@qq.com

图片1.png

《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图片2.png

《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规划修改用地面积前后对比表

用地性质

原规划用地面积(公顷)

调整后用地面积(公顷)

增减用地面积(公顷)

二类居住用地(R2

0.42

0

减少0.42

商业用地(B1

0

0.42

增加0.42

合计

0.42

0.42

0

   注:以上数据最终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定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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