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城乡规划部分)公示

2020-07-22 09:22:09 来源:兰州市榆中县政府网站 作者: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项目简介

2019年8月8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规划函〔2019〕50号)。要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矛盾图斑,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做一致性处理。

2020年6月榆中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榆中县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城乡规划部分)》,2020年7月《榆中县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城乡规划部分)》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现将本阶段成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2、一致性处理范围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榆中县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的范围为榆中县行政辖区,总面积3294平方公里。

3、一致性处理内容

针对榆中县域范围内重点项目以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城乡规划处理方案,并对不符合土总规的项目提出处理建议。

4、处理依据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规划函〔2019〕50号)、《兰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两规差异矛盾图斑一致性处理意见和建议》(2020年)。

5、榆中县需一致性处理项目汇总

榆中县需一致性处理项目共19个,所有项目均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共占地面积180.29公顷(2704亩)。

和平-金来区域8个项目,占地面积60.58公顷(908亩)。

其他区域11个项目,占地面积119.71公顷(1796亩)。

6、处理方案

(1)和平-金来区域项目

和平-金来区域属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具体处理方案由兰州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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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金来区域“两规”一致性处理范围及项目位置示意图

(2)其他区域项目

其他区域项目在县域中心城区进行等面积用地置换,调出建设用地118.10公顷(1772亩)位于三角城东侧城总规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现状主要为农田及部分农村宅基地,规划用地性质以居住为主,属于城总规中远期建设用地。参照国内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占补平衡相关操作规程,不置换城总规中的城市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等用地。用地置换后仍保持城镇形态完整,各项功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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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两规”一致性处理范围及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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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城乡规划部分)一——城市建设用地置换图

本次公示的成果为规划阶段成果,仅做征求意见用途,不做为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规划成果由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汇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政府批复为准,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21日

公示内容:榆中县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城乡规划部分)(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正式审批为准。)

公示形式:榆中县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地址:榆中县环城西路榆中县自然资源局70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激光    5221242

电子邮箱:6577184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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